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并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對房屋產權歸屬起到直觀的證明。所以房產所有權的變更應謹慎對待。目前房產所有權的變更直接體現在房產證名字變更。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講解一下房產證名字的變更。
在婚姻存續期間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
如果在婚姻存續期間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就算是房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也算是兩人的共同財產。因此在婚姻期間,這類情況如需辦理房產證增名手續,只需攜帶結婚證、房屋兩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房產交易中心“變更登記”窗口辦理即可。
非婚姻存續期間:非婚期間房產證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贈與的方式更名。
贈與范疇包括非婚姻存續期間和親戚朋友,即房產證上加子女、父母等親屬或朋友均可以贈與方式進行。
以下是贈予的兩種情況:
1、有房有貸。一般房子貸款沒有還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兩種途徑有兩種途徑,一是提前還清貸款,然后再進行更名。二是向銀行申請,要求變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獲得銀行批準后再到房管局辦理相關更名手續。
2、有房無貸,視做贈與。雙方需要簽訂一份贈與合同,且贈與合同必須辦理公證手續,公證費一般是贈與房屋價值的1%,除此之外還需要繳納一定的個人所得稅、契稅等費用(直系親屬間贈與房產,免征營業稅)。
受贈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和契證,到相關部門辦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后,這種贈與行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體步驟如下:
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關于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
受贈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交納契稅,領取契證。
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由受贈人到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下列證件:
1.申請書(窗口提供)。
2.原房地產產權證。
3.相關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
4.贈與書及公證書。
5.契稅收據。
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這里″交付″以辦理完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為準。
在辦理房屋贈與手續時,贈與人與受贈人應簽訂書面贈與合同,并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但如果贈與人為了逃避其應履行的法定義務而將自己的房屋贈與他人時,如果利害關系人主張權利的,則該贈予行為無效。
以上就是關于房產證更名的介紹。更名的過程繁瑣復雜,希望各位業主在寫名字的時候協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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