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的廣告宣傳與實際情況不符怎么辦?
咨詢人:189*****396時間:2015-09-25 16:19:30被關注 6984 次
開發商的廣告宣傳信息與實際購房合的一些情況不一致,我們怎么辦?
江蘇和兌律師事務所
2015-09-25 16:27:07 回復
開發商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第三條的規定: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并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同時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發布的商品房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所明示的事項,當事人應當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
故,如果買房人發現拿房后與開發商宣傳的不一樣,我們可以通過法律維護我們自己的權益,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